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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借款作業 | 保單借款.保單貸款

經濟弱勢保戶保單優惠利率借款

申辦期間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共計3個月為申辦期間。
適用對象

本公司有效契約保戶(要保人)且符合下列身分者:

  1. 身心障礙人士(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檢附縣市政府核定公文)

  4. 經濟困難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證明、扣繳憑單或失業證明):

    前述第四類「經濟困難者」說明如下:

    • 有雇主類型: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而減少獎金等實質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者

    • 無雇主類型:客戶表達自己無雇主(包括但不限於攤商、自營商、自由工作者等),但因營業收入下降或暫停營業導致經濟困難者。

適用保單
依各該保單條款約定,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且可辦理保單借款之台幣有效保單。(本優惠專案不適用外幣保單)。
借款優惠利率
按借款當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利率,貸/還款期間採固定利率3年。(113年公告利率為2.04%)
貸/還款期間
3年;專案借款期滿後回歸各保單公告之借款利率。
借款額度
有效保單可借款額度內,單一要保人本專案最高累計貸款金額10萬元新台幣。(申請時如為曾辦理紓困借款者,需清償申請人前一年度或之前已辦理之本紓困貸款專案餘額。)
申請文件
  1. 保險單借款約定暨重要事項告知書(經濟弱勢保戶優惠借款利率適用)

  2. 要保人身分證明文件(臨櫃申請者需檢附雙證件正本,且其一為身分證)

  3. 符合申請資格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