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2022/7/27
發文日期 |
2022/7/27 |
文號 |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27192號 |
違反法令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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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一、公司辦理集團安排與第三人進行之交易,有下列事項欠妥:
二、辦理給付保險代理人業務推廣費作業,有保險代理人僅提供客戶個人資料予公司,未實際從事保險招攬,公司卻支付與客戶購買之保險商品實收保費連結之業務推廣費並以佣金出帳者。 三、辦理利害關係人資料建檔及填報作業,有未建立資料完整性之檢核機制,致建檔仍有未完整之情事。 四、辦理資訊系統委外作業,使用委外廠商之關係企業向第三方租用之機房作為備援中心,其服務報告係由第三方出具,核與雙方合約約定不符;未依所訂內部規範對委外廠商辦理實地或書面查核,以公司本身法遵自評或內部稽核查核工作底稿代替者。 |
處份內容 |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台幣12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2項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