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誠理賠門線上理賠申請
影像資料 優先審核
✔簡化理賠申辦流程,只要3分鐘就可以完成理賠申請
✔縮短理賠申請時效,您享有最優先理賠資格
✔享有即時的數位理賠通知
申請流程
簽署數位服務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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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保誠理賠門線上理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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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寄理賠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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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理賠申請 |
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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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適用範圍、服務對象、最優先理賠資格、給付限制與領取方式及重要告知事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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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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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效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日額型、實支實付型)及傷害醫療保險(日額型、實支實付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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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請應備文件(如診斷書、收據等)於事務機之A4掃描頁數,未超過15頁。
※備註:若本次理賠申請應備文件掃描頁數超過15頁,請改以「列印理賠保險金申請書」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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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符合下述申請條件之被保險人,且受益人須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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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申請疾病或意外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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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理賠申請之給付方式採匯款至受益人(同被保險人)本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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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優先理賠資格】
如被保險人的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保誠人壽接收到理賠文件影像後即可享有優先理賠,被保險人最快可以於申請當日15:30以前獲得醫療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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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班日13:00以前完成本服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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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日額型、實支實付型)及傷害醫療保險(日額型、實支實付型)的疾病或意外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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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限住院且不需正本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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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理賠金總額小於新台幣10萬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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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匯款至受益人(同被保險人)本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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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無須進行理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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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限制與領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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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險人申請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保誠人壽將待正本文件送達後以傳統理賠程序進行理賠核付,且理賠申請之文件備齊日,係以保誠人壽收齊保單條款約定需提供資料之日:
1)醫療理賠金總額逾新台幣10萬元。
2)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非住院申請或依保單條款約定需提供正本收據。
3)事故原因需進行理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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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理賠申請審核後,保誠人壽會直接將醫療理賠金匯款至被保險人所指定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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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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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本服務之被保險人請務必列印「數位服務同意書」並於簽署、掃描後寄回予保誠人壽。如未將同意書正本寄回保誠人壽留存,日後仍須重新簽署「數位服務同意書」並寄回正本後方能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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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應於理賠申請日翌日起15日內將上述掃描文件(數位服務同意書僅第一次使用本服務時須檢附)寄回保誠人壽留存;若未於時效內寄回保誠人壽留存,則日後將無法再次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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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將透過被保險人於ibon便利生活站所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以簡訊方式發送本次理賠申請各項提醒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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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案件收件日期認定:
於上班日17:00以前完成本服務申請之案件,視為當日收件;上班日17:01後或假日完成申請之案件,以次一工作日視為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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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已經註冊加入保誠人壽保戶e點通會員,您可以登入查詢理賠紀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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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您能安心使用本服務,保誠人壽對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皆將採取嚴格的保護與監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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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您使用本服務申請理賠,保誠人壽另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統一數網」)合作,由統一數網提供「7-ELEVEN交貨便下中的『退貨便』」運送服務(下合稱交貨便),您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交貨便,並請您於選擇使用交貨便前,應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7-ELEVEN交貨便」服務條款之所有約定(包括但不限於「7-ELEVEN退貨便」服務條款),並同意當運送期間如有可歸責於統一數網事由致毀損或遺失商品之情形,依約定,統一數網應對您負的損害賠償責任,以新台幣500 元(含稅)為上限。一旦您選擇使用交貨便,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前述損害賠償責任上限約定;倘若您不同意「7-ELEVEN交貨便」、「7-ELEVEN退貨便」服務條款及商品毀損或遺失之賠償責任上限約定,則請勿使用交貨便寄送理賠文件。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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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交貨便所需運送時間】
一般本島地區7-ELEVEN門市包裹配送需約五~七個日曆天送達保誠人壽台中分公司,惟如遇天災不可抗拒之因素、部分7-ELEVEN門市因周末不營業、其他特殊原因以及離島門市, 包裹送達時間會依每日物流排程或交通狀況略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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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使用本服務或交貨便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您致電理賠服務專線0809-0809-68#5 (專員接聽時間:平日 08:00~20:00;假日 09:00~17:30),保誠人壽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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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須審閱以下「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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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一項(間接蒐集者為個資法第九條第一項)及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暨其授權辦法等相關規定,保誠人壽為辦理保險相關業務(含網路保險服務)之客戶服務、核保、理賠、契約保全、再保險、追償、申訴及爭議處理、辦理內部控制及稽核業務及符合相關法令規範等之需要,而蒐集、處理、利用您的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等個人相關資料。所蒐集之資料除再保險業務或委外業務執行之需要而於我國境外被處理及利用外,僅會於前開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期間內,以合於法令規定之方式利用。您可以向保誠人壽查詢、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個人資料,惟保誠人壽依法令規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得不依您的請求處理。您若因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保誠人壽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將因此導致遲延或無法提供給您相關服務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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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已了解上述說明,除同意保誠人壽於符合相關法令之規範內,得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上開資料外;另聲明同意保誠人壽於本次及日後每次受益人申請本服務時,得延續利用本次簽署「數位服務同意書」授權事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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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什麼是保誠理賠門線上理賠申請?
保誠人壽提供您更多元、安全、便捷、迅速的理賠服務,您可透過全台7-ELEVEN任一門市免費使用ibon便利生活站進行線上理賠申請、事務機掃描上傳理賠申請文件及交貨便服務完成數位化理賠申請,讓您享有無礙的理賠服務體驗。
使用本服務須要符合哪些條件?
符合下述條件之理賠申請可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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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效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日額型、實支實付型)及傷害醫療保險(日額型、實支實付型)的疾病或意外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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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受益人須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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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理賠申請之醫療理賠金總額小於新台幣10萬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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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請應備文件(如診斷書、收據等)於事務機之A4掃描頁數,未超過15頁。
※備註:若本次理賠申請應備文件掃描頁數超過15頁,請改以「列印理賠保險金申請書」提出申請。
使用本服務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首次申請您需簽署書面「數位服務同意書」並連同理賠申請應備文件(如診斷書、收據等)於7-ELEVEN完成「保誠理賠門線上理賠申請服務」,並於理賠申請日翌日起15日內將上述掃描文件(數位服務同意書僅第一次使用本服務時須檢附)寄回保誠人壽留存;若未於時效內寄回保誠人壽留存,則日後將無法再次使用本服務。
所有理賠申請都需要列印數位服務同意書嗎?
僅針對被保險人欲採「保誠理賠門線上理賠申請」,但尚未簽署並寄回「數位服務同意書」給保誠人壽者。
使用本服務客戶需要付費嗎?
您不需要支付手續費,由保誠人壽負擔。
使用本服務理賠案件收件日期如何認定?
於上班日17:00以前完成本服務申請之案件,視為當日收件;上班日17:01後或假日完成申請之案件,以次一工作日視為收件日期。
專用袋兌換單是否有兌換期限?
兌換時效請詳專用袋兌換單上兌換期限說明,建議您拿到專用袋兌換單後盡快至門市兌換專用袋,避免專用袋序號失效影響寄件服務。
交貨便服務單是否有兌換期限?
兌換時效請詳交貨便服務單上繳費期限說明,建議您拿到交貨便服務單後盡快至門市交寄理賠申請文件,避免交貨便序號失效影響寄件服務。
如果當次理賠申請之醫療理賠金總額逾新台幣10萬元或依保單條款約定需提供正本收據,保誠人壽如何處理?
保誠人壽將待正本文件送達後進行理賠核付,且理賠申請之文件備齊日,係以保誠人壽收齊保單條款約定需提供資料之日。
如何查詢本服務理賠申請處理進度?
可透過下述方式查詢本服務理賠申請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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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理賠申請保誠人壽發送至被保險人所提供之行動電話的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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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保誠人壽保戶e點通服務查詢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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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保誠理賠服務專線0809-0809-68#5 (專員接聽時間:平日 08:00~20:00;假日 09:00~17:30)。
如何查詢本服務理賠結案後給付明細?
可透過下述方式查詢本服務理賠結案後給付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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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理賠申請保誠人壽發送至被保險人所提供之行動電話的結案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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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保誠人壽保戶e點通服務查詢。